最後更新:2022-04-09
常見問題
Q1:本保險單之保障內容為何?

台大於經營業務處所,因經營業務行為造成第三人體傷、死亡或財損,依法對第三人應負之賠償責任。
 

Q2:何謂第三人?

被保險人、保險人以外之人與非執行職務之受雇人謂之第三人。
 

Q3:已有學保,何時適用本保險?

被保險人不同,學保之被保險人為學生本人,所得一切賠償均屬其個人應得,與學校無涉,學校之依法應負賠償之責仍未實現,學生尚得請求學校對其盡依法應負之責。
故投保學保僅保障學生個人權益,而學校於經營業務行為所生事故之賠償責任,並不因此消滅,是故,倘學生請求學校對其盡依法應負之責,則由本保險填補學校之損失。
 

Q4:如果在台大發生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失時,該如何處理?
  1. 發生保險契約承保之賠償責任時,被保險人應注意下列事項:
    1. 通知保險公司被保險人知悉意外事故發生後,立即以電話、電報或書面通知保險公司。
    2. 防止損失擴大被保險人於意外事故發生後,立即採取必要合理措施以減少損失。
    3. 提供有關文件被保險知悉有被控訴或被請求賠償時,應將收到之賠償請求書、法院令文、傳票或訴狀等影本送交保險公司。
    4. 避免逕自和解或賠償 被保險人就其責任所為之承認、和解或賠償須經保險公司參與或事先同意。但被保險人自願負擔者不在此限。
    5. 不得任意拋棄對他人之追償權 對意外事故之發生若另有依法應負賠償責任之第三人時,被保險人不得對該第三人免除責任或拋棄追償權。
  2. 發生保險契約承保之賠償責任時,保險公司之賠償項目
    1. 對第三人之急救費用。
    2. 保險公司同意之和解賠償金,或法院確定判決之賠償金。保險公司之最高賠償責任以保險單所載明之保險金額為限。
  3. 發生保險契約承保之意外事故,致被控訴或受賠償請求時,保險公司另行負擔下列費用
    1. 經被保險人之委託,就民事部份以被保險人名義代為抗辯或進行和解所生之費用。(但被保險人應賠償第三人之金額超過保險金額者,此項費用由保險公司及保險人依保險金額與超過金額之比例分攤。)
    2. 被保險人因處理民事賠償請求所生之費用及因民事訴訟所生之費用,且事先經保險公司同意者。

 

Q5:如果在台大發生意外事件,該如何申請理賠?

發生意外事故遭受損害如台大應負賠償責任時,即有權利直接向台大請求賠償,而台大受到民眾請求損害賠償時,將會通知保險公司辦理理賠。原則上保險公司會就受害者實際損害情形及求償金額應負賠償責任作初步了解,會參與雙方之和解,最後依據和解金額賠償,但以保險金額為限。實務作業上,有些是台大(被保險人)先行支付予受害民眾,保險公司再將賠款賠付給台大(被保險人)。有些案情,則經被保險人同意,簽立保險債權讓與通知,保險公司逕行將賠款賠付給受害者。
 

Q6:索賠要準備什麼資料?
  1. 相關現場先行拍照留存。
  2. 相關文件例如體傷需醫院診斷證明及醫療費用單據,和解書、事故證明文件等;財損需相片、估價單、發票、和解書、所有權證明及意外事故證明等。

 

Q7:私下和解時,保險公司是否陪同?

被保險人對於第三人就其責任所為之承認、和解或賠償,未經其參與者,不受拘束。 但經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通知保險人參與而無正當理由拒絕或藉故遲延者,不在此限。

理賠常見問題
  • 前提,需為學校依法對第三人應負之賠償責任且第三人受有損失,提出賠償請求,則由本公司對學校負賠償之責。
  • 承保範圍
    1. 上體育課時設施不良受傷。
    2. 學生誤闖變電箱致電死。
    3. 地面濕滑。
    4. 游泳池開放時間溺斃。
    5. 遭電梯夾傷。
    6. 拔河比賽時繩索斷裂,致學生受傷。
    7. 機械停車場故障,致訪客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