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感染性生物材料輸出入申請主管單位: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二、感染性生物材料輸出(入)申請作業
本項申請作業係指須輸出(入)生物材料經過海關至國外(內),包含購入、由國外學術單位分讓、分讓給國外學術單位等事項。其申請步驟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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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至疾病管制署 簽審通關系統提出申請,取得「感染性生物材料輸出入申請書」(表單編號樣式範例:W000000000000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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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至本校實驗場所運作管理系統提出「生物材料輸出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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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經審查通過後,環安衛中心會將完成用印之「感染性生物材料輸出入申請書」掃描檔e-mail給申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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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到簽審通關系統上傳已用印之申請書及佐證文件,疾管署才會收案審查。
三、查詢生物材料危害等級(Risk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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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署公佈生物材料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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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資源保存及研究中心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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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衛生部病原體安全資料表(P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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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CC(The Global Bioresource 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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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生物安全協會資料庫
四、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