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2024-03-15
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計畫
目的

為避免本校教職員工因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本校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針對「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及其他異常工作負荷之工作者」,訂定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計畫,以確保教職員工之身心健康,以達到過勞防護及壓力管理之目的。


對象

本校教職員工皆適用本計畫,採取輪班、夜間工作、長時間工作或其他異常工作負荷等工作者應特別注意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

定義:

  1. 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即為俗稱的「過勞」,為「長期處在高度心理壓力之下所產生的身心耗弱狀態」,嚴重者甚至會造成工作者猝死。
  2. 輪班工作:指該工作時間不定時輪替可能影響其睡眠之工作,如工作者輪換不同班別,包括早班、晚班或夜班工作。
  3. 夜間工作:為工作時間於午後十時至翌晨六時內,可能影響其睡眠之工作。
  4. 長時間工作:指近六個月期間,每月平均延長工時時數超過四十五小時。
  5. 其他異常工作負荷:不規則的工作、經常出差的工作、工作環境(異常溫度環境、噪音、時差)及伴隨精神緊張之日常工作負荷與工作相關事件。
異常工作負荷檢核表

請選擇紙本下載或線上填寫

健康指導及保護措施
  1. 依「異常工作負荷檢核表」綜合判定為需諮詢之工作者,先填寫「國立臺灣大學異常工作負荷評估問卷(中高負荷)」,以利評估工作者健康情形。
  2. 經臨場健康服務醫師面談後,由醫師填寫「國立臺灣大學面談結果及採行措施表」,依據醫師建議對該工作者實施生活、保健及就醫指導;若建議調整工作、變更工作及相關採行措施,則經該工作者同意後,通知該單位主管協助執行後續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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