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2024-04-22
在職員工健檢
重要通知
  • 經發函通知今年度應健檢者,請繳交健檢報告予環安衛中心或申請一般勞工健檢務必於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到檢。 
  • 接獲當年在職勞工健檢通知,如已有當年度健檢報告,可抵用不需再檢查(僅接受通知月往前推算一年內之受檢日期的報告),請備妥相關文件,送交環安衛中心黃小姐(3366-8616),詳情請見此處
職業健檢之目的
  1. 評估和確認事業單位健康問題
  2. 確認高低危險族群
  3. 監測不同時間、不同族群之健康趨勢
  4. 確認可能病例並追蹤
  5. 確認是否有新疾病或症候群
  6. 確認是否有新的危害暴露
健康檢查Q&A
四癌篩檢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