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2017-08-03
人類相關生物材料輸出入申請

一、人類相關生物材料輸出入申請主管單位: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二、生物材料申請

1.請先至疾病管制署 簽審通關系統提出申請,取得「感染性生物材料輸出入申請書」(表單編號樣式範例:W00000000000012345)
2.請至本校實驗場所運作管理系統提出申請「生物材料輸出入申請」。
3.案件經本校通過後,環安衛中心會協助用印「感染性生物材料輸出入申請書」,請再到簽審通關系統上傳前揭文件,始完成申請。
 


三、生物材料輸出(入)申請作業
  1. 本項申請作業係指須輸出(入)生物材料經過海關至國外(內),包含購入、由國外學術單位分讓或分讓給國外學術單位等事項。依生物材料之危害等級其申請作業如下:
  2. 申請事宜:
  3. 感染性物質運輸規範指引(2017-2018 年版)。(106.4.28 CDC公布)

****取得疾病管制署輸入核可後,即可向國外下單,進到國內海關如被攔下****
**海關 質疑材料需同時取得農委會的同意,參考做法如下:**

1. 請至機場的防檢局 (03-3982431) 檢疫站申報檢疫,並敘明申請VP999
2. 經判定免檢疫者,檢疫官將發送訊息VP999給海關,且免收檢疫費

四、查詢生物材料危害等級(Risk group)。
  1. 疾管署公佈生物材料等級
  2. 生物資源保存及研究中心資料庫
  3. 加拿大衛生部病原體安全資料表(PSDS)
  4. ATCC(The Global Bioresource Center)
  5. 美國生物安全協會公布

五、生物材料使用同意書

下載生物材料使用同意書


六、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