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2024-04-15
實驗場所安全衛生教育

臺灣大學113年實驗場所安全衛生教育訓練(2024/03/25修改)
※112年3月起恢復實體課程(A課程除外)

月/日(星期) 上午 下午
08:40~12:00 13:30~17:00
02/23(五) A1(線上課程)  
03/01(五)   C1輻射防護
03/08(五)   B1危害通識
03/13(三) D1生物安全
04/02(二) A2(線上課程)  
05/02(四) A3(線上課程)  
05/06(一)   B2危害通識
05/13(一) D2生物安全
05/20(一)   E1生物安全持續教育訓練
05/23(四)   C2輻射防護

課程說明

本課程採實體授課(若為線上課程另有註明),上課地點為環研大樓永續廳;線上課程為NTU COOL錄影課程,有3天觀看時間。校內人員不收取教育訓練費用。
[生物安全持續教育訓練課程(E課程)]:去年已取得D生物安全新進人員教育訓練證書者,今年12月底前完成E課程並取得持續教育訓練證書即可。

參加對象

需進入本校實驗(實習)場所之人員(含計畫主持人、學生或助理等)。


報名方式
  1. 校內人員一律以計中帳號(NTU帳號)至「實驗場所運作管理系統」報名。
    (校內人員以gmail、yahoo、、等信箱報名,將無法收到上課連結或相關通知。)
  2. 上課地點:環境研究大樓105教室、永續廳(地址:臺北市大安區芳蘭路71號1樓)。
                      校總區:行政大樓第一會議廳、共同教室301。
  3. A課程為線上課程,開課當日將寄送上課連結至e-mail信箱,請務必留意信件,超過開課時間仍未收到信件者,請來信或來電告知。
  4. 校外人士報名:
    1. 先至「實驗場所運作管理系統」申請校外人士帳號並報名課程。
    2. 填寫校外人士教育訓練申請單
    3. 本中心收到申請後,會以e-mail通知繳費,待完成繳費,將寄送線上課程連結,若實體課程請依據上課時間到場。
    4. A、B、C課程費用各1,000元、D課程2,000元,E課程1,000元。三校聯盟(臺科大、臺師大)以及校外人士至本校實驗者,8折優惠。
  5. 報名截止日期為各梯次開課前2天,若提前額滿將截止報名。
  6. 如有疑問,請洽聯絡人:
         A課程、校外人士報名:李小姐、33662006、yplee@ntu.edu.tw
         B課程:楊先生、33662005、ctyang@ntu.edu.tw
         C課程:邱小姐、33662004、shunleng@ntu.edu.tw
         D課程:李小姐、33662006、yplee@ntu.edu.tw
 
教育訓練課程介紹
  1. 課程分為A、B、C、D四類,A為必修課程,B、C、D為選修課程,參加者可依自己興趣及從事實驗性質選擇課程,一定要搭配A必修課,如A+B、A+B+C、A+C或A+B+C+D等。
  2. A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訓練:實驗場所一般安全衛生規則(線上課程2小時)與急救防護說明(線上課程1小時)等,共3小時,課後測驗30分鐘。
  3. B危害通識訓練:危害通識規則、化學性危害、化學品標示與安全資料表介紹、毒性化學物質運作與廢棄物管理等,共3小時,課後測驗30分鐘。
  4. C輻射防護訓練:游離輻射認識、游離輻射使用規範與輻射防護計畫與輻射廢棄物管理等,共3小時,課後測驗30分鐘。
  5. D生物安全訓練:生物實驗場所介紹、生物材料危害說明、優良微生物學操作介紹與生物醫療廢棄物管理等,共8小時,課後測驗30分鐘。
備註實際工作(含操作實驗)地點位於醫學院場址內者,皆需參加醫學院辦理之新進人員訓練,請勿報名A、B課程,醫學院環安衛中心將會主動通知應受訓人員,若有疑問請洽02-23123456轉288071、廖小姐yukoliao105@ntu.edu.tw
證書發放
  1. 測驗成績70分以上(含)評定為合格,證書將於課程結束後1個月內登錄「實驗場所運作管理系統」,如需書面文件,請自行上網列印。
  2. 參加醫學院環安衛中心辦理的A+B課程,3年內合格名單將分別公告在醫學院環安衛中心公衛學院網站,不另發放證書,如需相關證明,請至網站下載後送醫學院環安衛中心或公衛學院環安衛小組核章。

訓練相關規定
  1. 本校操作化學性、輻射性或生物性實驗之人員,應參加危害通識、生物安全或輻射防護課程,並取得本校核發該課程之訓練證明書。
  2. B危害通識教育訓練
    1.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新進或在職勞工變更工作』從事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化學品之人員,須接受危害通識三小時教育訓練課程。在職勞工工作環境、工作性質與變更前相當者,不在此限。
    2. 從事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化學品之『在職人員』,應接受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每三年至少三小時
  3. C輻射防護教育訓練

    依「游離輻射防護法」規定,因教學研究需要,而『使用放射性物質或操作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者』須經至少3小時訓練並測驗合格後,始得於合格人員指導(登記備查類)或直接監督(許可證類)下操作輻射實驗。

  4. D生物安全教育訓練

    依本校「生物安全實驗場所教育訓練計畫」,『操作實驗或執行職務涉及感染性生物材料或基因重組實驗者』,須經本校舉辦之生物安全教育訓練時數至少8小時並測驗合格後,始得為之。


外語人士訓練實施方式
English Courses 英文訓練課程 (僅限外語人士 only for foreign language speakers)
A2(線上課程)